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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咨询服务典型案例

  一、1990年-1998年,我公司专家在国内和香港等地从事国际贸易过程中,解决了多宗贸易业务及信用证问题纠纷,得心应手,所向披靡。

    二、1995年-1998年,我公司专家在我国著名的经贸报刊发表了多篇有关外贸案例分析及信用证方面的文章,得到了编辑和读者的好评。

    三、1998年-2004年,我公司专家在海外从事国际业务,成功处理了大量的涉外业务,并受当地民营商业协会邀请担任商务导师,指导当地民营企业发展出口业务。

    四、2005年起,我公司专家积极为我国企业在外贸法律和惯例方面尤其是信用证(L/C)环节进行把关,协助企业安全有效地开展外贸业务,顺利避免贸易风险,合理节省费用开支,全面提高经营效益。

    五、2005年起,我公司专家为我国企业处理了多宗外贸/信用证问题纠纷,其中典型的案例包括有:

    1、广州市某企业出口货物到以色列,因信用证不符点遭对方银行拒付,而联系进口商,进口商又将责任推给开证行。于是,出口企业相关领导惊慌失措,找多方帮忙都没有结果,后来找到我公司专家。我公司专家根据双方贸易合同条款,理清双方各自责任,指导并协助该企业积极与进口商交涉,使该企业很快从进口商那里收回货款。

    2、广东省某企业出口货物到希腊,装运一个多月后,对方称货物质量有问题,要求开证行拒付了票款。出口企业花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与对方周旋,但未见成效,后邀请我公司专家介入处理此事。我公司专家从信用证及单据入手,指导并协助该出口企业迅速与银行交涉,据理力争,迫使开证行同意并很快支付了信用证票款。

    3、广东省某厂出口货物到苏丹,收到国外信用证后,发现信用证条款不可操作,无法发货。对此,苏方要求我出口厂方赔偿损失。出口厂焦虑万分。在出口厂的邀请下,我公司专家根据合同及信用证条款,指导并协助该厂家跟对方交涉,最终妥善地处理了纠纷,不但让对方放弃了索偿要求,同时还维护了出口厂家与进口方的业务关系。

    4、广州市某厂出口设备到哈萨克斯坦,分批装运,以信用证分批收取货款,总货值高达数千万元。当首批价值达五百多万元的货物发运后,信用证单据因出现不符点而遭开证行拒付。出口商未能说服进口商让开证行支付票款,于是停止发运余下的大部分货物。因此,进口商要求出口商对其“不(及时)交货”而产生的损失作损害赔偿(金额达数百万元)。双方出现了僵持不下的严重纠纷。面对巨额赔偿要求,出口商先是请律师处理纠纷,但不成功,处境非常被动。后来该出口商请我们的专家施以援手。我公司专家研究了相关的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很快找到突破口(进口商严重违约之处),于是指导和协助出口商积极与进口商交涉,成功地迫使进口商放弃索赔要求并支付了首批货物的货款。在我公司专家指导下,出口商还陆续将其余设备全部发运给对方,并顺利收取货款。由于纠纷得到及时妥善解决,目前双方仍保持着良好的业务往来关系。

    5、广东省某厂出口销售货物到津巴布韦,货款以信用证结算。进口方开来的信用证经由香港的某银行通知出口商(受益人)。信用证还规定只能在通知行办理议付。出口厂发运货物并备好单据后将其交到通知行办理议付,但是,通知行拒绝接受单据办理议付,理由是津巴布韦正受到美国等国家的制裁。此时,出口厂有关人员惊慌失措,多方面联系找人帮忙仍无法解决问题,最后联系上我公司专家。在我公司专家的指导和协助下,经过与进口方的一番交涉,出口厂向进口商收回了全部货款。

    6、广州市某企业出口货物到南韩,货款以信用证结算。出口企业发货后备好相关单据交银行办理结算,但因单据存在不符点遭银行拒付票款,而且单据也被退回原交单银行。出口企业见状马上联系进口方,要求支付货款,而进口方不予同意。更糟糕的是,出口企业发现该批货物已被进口方提走。惊慌失措之下,出口企业不断与进口方交涉,并威胁要对其采取法律行动,对此,进口方完全不理睬。出口企业最后找我公司专家帮忙处理该纠纷。接受任务后,我公司专家从提单入手,联系并施压海运公司,最终在海运公司的催促下,进口方不得不向我出口企业支付了全部货款。

     7、......(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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